学校首页|学生处 
 
关于评选市级、院级2009—2010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R图片新闻

R推荐新闻
 
最新消息 - 关于评选市级、院级2009—2010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市级、院级2009—2010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最新消息  加入时间:2010-4-15  admin  点击:892
 

邢学院团字[2010]1

各系部团总支、初等教育学院团委:

按照邢团通[2010]3号《共青团邢台市委关于“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院团委工作安排,院团委将在今年“五四”期间,命名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时间

    00年四月十四日至四月二十日

    二、表彰类别及评比条件

l、邢台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1)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2)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4)团员队伍整齐,团青比例保持20%以上,团员能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比较好;(5)有团员活动室,并做到“五上墙”,即团旗上墙,团员权利和团员义务上墙,入团誓词上墙,团建制度上墙;(6)获得过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荣誉称号。

2、邢台市优秀团务工作者:(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状态良好;(3)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4)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5)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3年;(6)所在团组织或本人曾荣获院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3、邢台市优秀共青团员:(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5)获得过院级(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4、邢台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1)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日活动、团员管理和团员发展工作;(2)团支部(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思想协调,行动统一,能有效开展团的各项工作;(3)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主题团日活动或特色活动,团支部(总支)团员青年能积极参与,活动效果良好;(4)学风良好,无违纪现象。

5、邢台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1)在我院担任专职团干部,热爱团的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能积极履行团干部的职责;(2)工作作风良好,经常联系青年,竭诚为团员青年服务;(3)按时参加团务会议,能及时完成团的各项工作;(4)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和生活,做到有教育、有管理、有要求、有监督。

6、邢台学院优秀共青团员:(1) 品德高尚,热爱集体,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广泛联系青年群众,积极为青年服务,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3)获得过院、系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三、表彰名额

1、共青团邢台市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

表彰名称

邢台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邢台市优秀团务工作者

邢台市优秀共青团员

表彰名额

2

4

15

   

 

 

 

 

2、邢台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见附表一。

四、评选要求

l、邢台学院优秀团支部(总支)、优秀团务工作者由各系部团总支、初等教育学院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申报材料,并经党支部同意后,填写审批表与事迹材料一并送交院团委,优秀共青团员直接填写审批表,不再上报事迹材料。

2、邢台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将根据申报材料、各团总支上学年量化计分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从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中产生,经院党委审批后上报团市委。

3、各团总支、初等教育学院团委要按照院级优秀团支部(总支)、先进个人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自下而上,民主推荐。

4、受推荐的先进个人不得有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和学院纪律的行为(特别是不得违反考试纪律),所推荐的先进集体中所有成员应无违纪处分记录,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5、向学院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前要将推荐结果在本部门进行公示。

6、申报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字数为1500字左右,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各一式一份,表格填写一律用钢笔,也可打印。凡是字迹无法辨认者,其表彰资格将被取消。

7、各单位上报先进集体和个人汇总名单需有党支部意见,并附电子版名单一份。团委邮箱地址:xtxytw200@163.com或办公自动化邮箱。

8、上报截止时间:2010420下午500前,逾期即视为自动放弃。

五、表彰奖励

团委将对获得院级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均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择优向团市委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

 

 

附:一、邢台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二、邢台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审批表

三、邢台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审批表

四、邢台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审批表

五、邢台学院优秀团员审批表 

                                     

                                                                           00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评选市级、院级2009—2010学年度.doc

共青团邢台市委五四评比表彰通知.doc

 

 

 

 

 

 

 

 


上一条:关于转发《共青团邢台市委关于号召全市广大青少年向西南旱灾地区捐款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关于评选市级、院级2008—2009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市级、院级2007—2008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市级、院级2006—2007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市级、院级2006—2007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设计:郝晓飞  QQ 63780917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CopyRight©邢台学院团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