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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开展以“校训、校风”为主题的诗歌朗诵和校歌演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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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 关于在全院开展以“校训、校风”为主题的诗歌朗诵和校歌演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院开展以“校训、校风”为主题的诗歌朗诵和校歌演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最新消息  加入时间:2010-7-2  admin  点击:2
 

各部门、各单位:

我院校训、校风、校歌已经确定。校训“纯德实学”充分反映了我院的特色、定位和育人理念,体现了学院的人文和时代精神;校风“乐学善思,求真尚行”反映了我院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的实际和特色;校歌不仅反映了我院历史、现状与未来,而且进一步体现了我院的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为较好地发挥校训、校风、校歌的引领、凝聚、激励、劝勉作用,增强师生的向心力与凝聚力,迎接我院百年校庆,确定在全院广大师生中开展校训、校风朗诵与校歌演唱暨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院师生员工。

二、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诗歌创作和校歌学唱阶段(72日——96日)

利用暑假和开学第一周的时间,在充分了解校训、校风的深刻内涵基础上,组织发动广大师生以校训、校风为主题进行诗歌创作,结合本系部专业特点,彰显先进典型,弘扬优良传统,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发奋图强,创新发展。

各系部(院)组织学生利用课前十分钟和业余时间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校歌学唱活动,要求人人有创作,班班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本次活动,使校训、校风、校歌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内部竞赛和选拔参赛代表队阶段(97日——13日)

各系部(院)要组织开展好本部门的校训、校歌朗诵和校歌演唱比赛活动,通过举办班级朗诵、学唱比赛活动,精心组建代表队参加学院比赛。参赛诗歌朗诵形式自定,可以选择诗配乐、诗配舞、诗配歌等,通过独诵、对诵、合诵等形式展现,每首诗歌朗诵时间为3-5分钟。校歌演唱为合唱形式,参赛人数为90人,配备指挥,可有领唱,每支参赛队要求统一服装。

第三阶段:诗歌朗诵和校歌演唱比赛阶段(914日——16日)

914日各系部(院)将诗歌朗诵作品名称和参赛队上报院团委。诗歌朗诵和校歌演唱预选赛于915日进行,根据比赛成绩分别选拔出校训、校风诗歌朗诵和校歌演唱的各前六支代表队,进入916日决赛。比赛分别设立特别奖一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三个。

三、活动要求

1、各系部(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的开展,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开展好校训、校风朗诵创作和校歌学唱活动。并通过对校训、校风、校歌的朗诵和演唱,讴歌新气象,回顾百年历程,使广大师生了解学院的历史和特色,增强作为邢台学院人的自豪感,激发爱校、建校的责任感、使命感,以饱满的激情迎接百年校庆。

2、各系部(院)要将本次活动与新生入学教育相结合、与新生军训相结合、与百年校庆相结合,通过校训、校风朗诵与校歌演唱,全体师生要熟记校训校风,会熟练演唱校歌,深刻理解文化内涵,营造健康向上、文明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

                            

(比赛细则和评分标准另行颁布)

 

 

 

             中共邢台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共青团邢台学院委员会

                                 20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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